你的初中高中老师肯定没有告诉你,辛弃疾除了是个词人,刀枪剑戟更是耍的溜到不行!
原因就是历史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和平年代,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被拔高到空前社会地位的武术和功夫、曾经地地道道的杀人数,现在逐渐沦为了一种表演形式和艺术形式;同样的也形成了现在的我们对追求文学、艺术的渴望和程度远远超过我们对武术的好奇和探索。所以,相应的,在古代的一个文武双全的综合性人才,经过历史风沙的洗礼和人们选择性的记忆或者是忘却,到现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多半是他的诗词,他的文学成就。
因为至少在表面上看,普通人,是不需要会武术的,甚至在一些家长的眼中,只有小时候调皮捣蛋的孩子,才会被送去学武。这个习武的观念,好像被误导了。
先说一下辛弃疾的武力值:
武器:短剑+长刀
一技能:挑灯看剑
二技能:吹角连营
普攻:金戈铁马
大招:灯火阑珊
被动:溪桥忽现(用于观察周边视野)
综合能力:90(百分制)
相比与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所有武将,参考他们平生的经典战役,辛弃疾的武力值也算是顶尖高手的水准了,但是我们却几乎很少从历史的记载中去发现一些蛛丝马迹。这背后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在辛弃疾的人生壮年,南宋临安朝堂之上的主和派一直占据上风,辛弃疾空有一腔热血、怀揣一身武艺,却始终没有可以让他一展身手的敌我战场,这种情况从孝宗签订《隆兴条约》(1164年)跟金国议和,一直持续到辛弃疾的人生晚年,主战派韩侂胄被起用之后,才迎来转机,不过已是廉颇老矣。
辛弃疾习武,是打小时候开始的。一个原因是他出生的时候是在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今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四凤闸村),当时属于沦陷区,被金国统治,而由于父亲早亡,辛弃疾是跟着在金国任职的祖父辛赞一同生活。
一来,辛赞这个人本身是有着强烈的爱国情操,山东沦陷之时之所以留在了山东没能南下,是因为家族的人口太多了,全部迁徙不现实,这才在无奈之中留下来。所以在这个前提之下,辛赞是亲眼见证了金国在山东的残酷统治以及对人民的压榨和欺凌。作为一个文人,但凡有点傲骨,都不会袖手旁观,而辛赞的办法是把孙子辛弃疾培养成一个文武双全之人,以期将来为国家收复失地。这显然有点曲线救国的意思了,也开始了辛弃疾的习武生涯,所以他的基本功是有的,不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至少刀剑弓弩不在话下。二来,辛弃疾在祖父的影响之下以及亲眼目睹的沦陷区百姓的水生火热生活,又进一步强化了心中的忠君爱国思想,虽然,在他年轻的二十几年里,压根也没有见过南宋的皇帝。
这两点,是他青年时期坚持不断修文习武的动力所在。所以,跟中国古代另外一个在剑术上有一定造诣的李白相比,辛弃疾的出发点是战场杀敌和收复河山,更实用;而李白的出发点,只是自己心中向往的游侠梦想,为了练剑而练剑,功能不同,但是在是实战中更厉害的,肯定是辛弃疾,这就是职业选手和业余爱好者的差别!
《宋史》中,反映辛弃疾武功高强的有两件事:
其一,单挑义端
1153年,金废帝完颜亮迁都燕京,并开始筹划伐宋事宜;
1161年,完颜亮大举南侵;
此时,位于后方沦陷区的人民由于不堪忍受金兵的骚扰和压迫,纷纷起义,其中就包括辛弃疾和义端。很快,辛弃疾聚集了2000人马的一支队伍,义端召集了有几百人的队伍,而在当时,众多起义军中规模最大的,是耿京。为了更好的联合力量组织抗金,辛弃疾审时度势,投奔到耿京的账下,跟随辛弃疾前后脚到达的,还有义端。
刚开始的时候,耿京并没有觉得辛弃疾有什么出众之处,只是命他在军中做了个文官,掌管印信和文书,而义端则是被封为了一个小头目。义端这个人,本身是个花和尚,好吃懒做,平时净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当时起义,也可能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到了耿京军中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操旧业,干起了这些勾当。嫉恶如仇的辛弃疾对这些行为自然是看不惯,便向耿京建议将义端降为在义军当差的苦役,义端不能忍受,便将辛弃疾掌管的帅印偷了去,带了十几个人向北方逃跑去投奔金军。
辛弃疾知道后,主动向耿京请缨擒获义端。于是,便带着十几个人的小队伍抄小道去追,提前埋伏在去往金营的路上,待到义端路过时,长刀挥出,将义端斩于马下。自此,在军中扬名,开始被耿京重用。
其二,于万军中生擒叛徒张安国
1161年12月,完颜亮在南下攻宋不久到达瓜州(今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渡江作战时期,金营内部叛乱,完颜亮被杀,金军北撤。
在这样的一个空档窗口,南宋朝廷令辛弃疾作为联络官南下接洽,对接起义军与朝廷正规军之间的合作抗金事宜。辛弃疾也不辱使命,很好的完整了这一人生的第一件政治事件,之后,便启程往义军军营方向返回。途中,收到部下传书,得知义军首领耿京被叛徒张安国所杀、义军溃散,张安国叛逃金营。接着,义愤填膺的辛弃疾便率领五十多人的一小股人马,深夜奇袭敌军5万人的军营,身骑高头大马、横握一把长刀在敌军中厮杀,硬生生把叛徒擒拿并带回临安,交给南宋朝廷处决(当街游行示众,后砍头)。此一战役,扬名朝廷。
综合这两次辛弃疾人生的高光时刻,我们可以看到他在实战中是使用刀,考虑到古代战场的环境以及刀、剑的优劣势,刀的杀伤力和杀伤范围是剑所不能比的,再加上他本人身材高大,在对战中使用长刀更能形成绝对优势!
好了,既然用刀已经到了一定的境界了,那么剑呢?
要知道,他打小是刀剑一块儿练的,而且在生擒张安国的时候也是把剑背在身后,战场之中,危机存亡之际,一旦刀被敌人击落,剑就是唯一的反杀的机会。能把个人生命的都托付了,难道不算是厉害吗?
盖聂,有“剑圣”的名号,被称为秦国最强的剑客。
盖聂是历史上战国末年剑术家 ,他外表冷漠,内心侠骨柔肠,处事冷静,身佩名剑“渊虹剑”。
据说,他师出鬼谷,剑术出神入化,与卫庄是师兄弟。
在《秦时明月》中,曾经以秦国最强剑客的身份,仕于秦王嬴政,之后卷入某事件叛逃出秦,带着故人荆轲之子天明亡命天涯。
在《史记·刺客列传》中有过关于盖聂的记载。说是刺客荆轲与盖聂相识,还曾经跟盖聂谈论过剑术。
荆轲初出茅庐,专门去拜访盖聂,然而两人在讨论剑术上产生了争议,话不投机。盖聂怒目圆睁,生气的瞪着荆轲,结果荆轲觉得无趣就离扬长而去。
有人建议再把荆轲回来,可是荆轲已经坐车离去了。盖聂说:“他当然要离开的,刚才我用眼瞪了他,使他害怕了!”
荆轲尝游过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怒而目之。荆轲出,人或言复召荆卿。盖聂曰:“曩者吾与论剑有不称者,吾目之;试往,是宜去,不敢留。”使往之主人,荆卿则已驾而去榆次矣。使者还报,盖聂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