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有关法律就是这样规定。
在网上写文章,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当中的劳务报酬20%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我们作为纳税人在获得收入时,需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税,这是我们纳税人的义务。
劳务报税所得
我们在网上写文章获得收入的时候,其实已经和服务的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由于我们是按照具体的工作结算收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公司为了成本费用好计算。就会依照劳务服务的形式,签合同。
这样我们虽然赚的是稿费,但是由于对方也不是用来出版的。所以最后对方就会依照劳务报酬的形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税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1、小于4000元:(劳务报酬 – 800元)*20%
2、超过4000元不足20000元:{ 劳务报酬 × (1 – 20%)}*20%
3、超过20000元:{ 劳务报酬 × (1 – 20%)}*相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你的收入越高,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也就越多。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其实也是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一部分。这样劳务报酬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时间内,就可以和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费所得汇总按照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这样,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以前在预扣预缴时没有扣除相应的费用,汇算清缴时就可以扣除了。这样最后的税负,实际上肯定是达不到20%的。
总之,我们作为纳税人,在很多地方都是需要纳税的。有的我们不知道,而有的我们知道罢了。